招聘人数:若干人
政治面貌:不限
婚况要求:不限婚况
专业要求:法学专业
一、岗位职责
1.审查材料,归纳、整理调解争议点;
2.审查梳理需要处理的程序性事项;
3.组织现场证据交换,协助有经验的调解专家召开协调会议;
4.依案件调解需要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5.处理当事的来电来信来访,协助有经验的调解专家进行答疑,准备与案件调解;
6.准备与案件调解相关的参考资料;
7.进行调解前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
8.协助有经验的调解专家草拟调解文书和调解方案;
9.协助有经验的调解专家总结调解经验,撰写调解分析;
10.将案件导入调解点;
11.分配具体调解人员与组织;
12.安排案件现场调解的时间和地点;
13.通知当事人到庭;
14.核对委托授权手续;
15.邮寄相关材料;
16.负责本部与派出法庭、调解点的联系;
17.法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法学专业毕业,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
2.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4.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社会***,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记录。
6.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7.符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任职回避的要求。
8.没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相关工作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