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落实集团和总公司各项审计制度,规范执行审计流程;
2. 根据总公司审计部审计计划和省级分公司党委要求,起草所辖机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 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总公司审计部的授权,组织开展对下辖机构的审计工作。
4. 对审计工作及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督导落实审计整改等工作,起草审计工作报告;
5. 按要求落实对内审人员内外部培训;
6. 审计项目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含电子档案);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
2. 经济类、管理类、文法类、审计、保险、金融、会计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