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丽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8号)设立。其主要职责包括:
- 就业促进: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管理职业技能培训9。
- 社会保障:制定并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政策,管理社保基金。
- 人才开发: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市场服务。
- 劳动关系协调:监督劳动用工合法性,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
- 公共服务:推行 最多跑一次 改革,提供社保经办、人才服务等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