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夏公司) 前身为宁夏商业 (集团) 有限公司,由原宁夏商业厅机构改革后于2000年7月经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成立; 2007年6月,经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含所属自治区盐业管理局) 国有产权整体划转中国盐业总公司,2008年1月8日正式挂牌成为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公司属商业一类企业,主要从事食盐、工业盐和其它商业批发零售、仓储业务及小型金融业务。经过几年转化退出,现有盐业务、传统商贸业务和资产经营三个业务板块。公司本部设9个职能部门,所属企业有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中盐宁夏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中盐宁夏恒通贸易有限公司、宁夏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中盐宁夏金源小额贷款公司5户全资子公司,有控股公司1家 (中盐宁夏金科达印务有限公司) 。其中,所属中盐宁夏盐业公司属商业二类企业,作为宁夏地区食盐及小工业用盐经营销售主体,确保宁夏地区合格碘盐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