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财务公司)是 199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银复(1994)69号文批准成 立、同年6月19日经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8月1 日开业、为中国振华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 业法人, 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 中国振华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75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 65%; 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35%。振华财务公司行政上隶属于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业 务上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 监督管理。振华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公 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 表人。公司下设经理部、信贷部、会计部、营业部、稽核 部、风控部和信息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