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正厅级。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履行中共福建省委规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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